一、固定资产的定义与特征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例如企业的生产设备,是用于生产商品的;办公楼,是用于经营管理的。其具有以下特征:
- 持有目的:不是为了出售,与企业的存货相区分。存货是企业为了销售而持有的,而固定资产是服务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
- 使用寿命: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较长,超过一个会计年度。这使得其价值需要在多个期间进行分摊,从而影响各期的成本与利润。
- 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具有实物形态,这与无形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等相区别。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按经济用途分类
-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直接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如生产车间的机器设备、运输车辆等。这些资产直接参与产品的生产与运输,对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产生直接影响。
- 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不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的固定资产。像企业的职工宿舍、食堂等,虽然不直接创造收入,但对企业员工的生活保障起到重要作用,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
按使用情况分类
- 使用中固定资产:指正在使用的各种固定资产,包括由于季节性经营或大修理等原因,暂时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比如季节性生产企业在淡季停产时,其生产设备仍属于使用中固定资产,因为它只是暂时停止使用,后续还会投入生产。
- 未使用固定资产:指已完工或已购建的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以及因进行改建、扩建等原因暂停使用的固定资产。例如企业新建的办公楼,在尚未验收交付使用前,就属于未使用固定资产。
- 不需用固定资产:指本企业多余或不适用,需要调配处理的各种固定资产。若企业调整经营战略,不再生产某类产品,其对应的专用生产设备可能就成为不需用固定资产。
综合分类
-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 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 租出固定资产(指在经营租赁方式下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
- 不需用固定资产
- 未使用固定资产
- 土地(指过去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因征地而支付的补偿费,应计入与土地有关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内,不单独作为土地价值入账。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指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内,应视同自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三、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是指确定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固定资产应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成本包括企业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这些支出既有直接发生的,如购买价款、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有间接发生的,如应承担的借款利息、外币借款折算差额以及应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
外购固定资产
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企业外购的不需要安装即可直接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不包括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作为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 例1:甲企业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5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65 000元,发生的运输费为2 500元,款项全部付清。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该设备的入账成本 = 500 000 + 2 500 = 502 500(元) 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502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5 000 贷:银行存款 567 500
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企业外购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在购入的固定资产取得成本的基础上加上安装调试成本等,作为购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其成本,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由“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例2:乙企业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8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04 000元,支付的运输费为3 0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支付。安装设备时,领用本企业原材料一批,价值36 000元,支付安装工人的工资为4 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1)支付设备价款、增值税、运输费合计为907 000元 借:在建工程 803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4 000 贷:银行存款 907 000 (2)领用本企业原材料、支付安装工人工资等费用合计为40 000元 借:在建工程 40 000 贷:原材料 36 000 应付职工薪酬 4 000
(3)设备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 843 000 贷:在建工程 843 000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缴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包括自营建造和出包建造两种方式。
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企业通过自营方式建造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应当按照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确定,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施工费等。在自营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还可能涉及增值税的处理。如果是一般纳税人,购入工程物资用于建造不动产,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按照规定分两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用于建造动产,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一次性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例3:丙企业自行建造厂房一座,购入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500 000元,支付的增值税税额为65 000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领用本企业生产的水泥一批,实际成本为80 000元,税务部门确定的计税价格为100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工程人员应计工资100 000元,支付的其他费用30 000元。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1)购入工程物资时 借:工程物资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5 000 贷:银行存款 565 000 (2)工程领用工程物资时 借:在建工程 500 000 贷:工程物资 500 000 (3)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的水泥时 借:在建工程 80 000 贷:库存商品 80 000 (4)分配工程人员工资时 借:在建工程 10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00 000 (5)支付工程发生的其他费用时 借:在建工程 30 000 贷:银行存款 30 000 (6)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时 该厂房的入账价值 = 500 000 + 80 000 + 100 000 + 30 000 = 710 000(元) 借:固定资产 710 000 贷:在建工程 710 000
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企业以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其成本由建造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发生的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以及需分摊计入各固定资产价值的待摊支出。待摊支出是指在建设期间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某项固定资产价值、而应由所建造固定资产共同负担的相关费用,包括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应负担的税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以及负荷联合试车费等。 例4:丁企业将一幢厂房的建造工程出包给戊公司承建,按合理估计的发包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向戊公司结算进度款600 000元,工程完工后,收到戊公司有关工程结算单据,补付工程款400 000元。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1)按合理估计的发包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向戊公司结算进度款时 借:在建工程 600 000 贷:银行存款 600 000 (2)补付工程款时 借:在建工程 400 000 贷:银行存款 400 000 (3)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 1 000 000 贷:在建工程 1 000 000
四、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减值损失的确定,以及后续支出的计量。后续支出又分为资本化的后续支出和费用化的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折旧
- 折旧的定义: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 影响折旧的因素
- 固定资产原价:指固定资产的成本。这是计算折旧的基础,原价越高,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每期计提的折旧额可能越高。
- 预计净残值: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原价一起,决定了固定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总的应计折旧额。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指固定资产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应当在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账面余额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和预计净残值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 使用寿命: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其使用寿命可能差异较大。例如,电子设备的使用寿命可能相对较短,而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则较长。
- 折旧方法
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是等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例5:甲公司有一幢厂房,原价为5 000 000元,预计可使用20年,预计报废时的净残值率为2%。该厂房的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如下: 年折旧率 =(1 - 2%)÷ 20 × 100% = 4.9% 月折旧率 = 4.9% ÷ 12 ≈ 0.41% 月折旧额 = 5 000 000×0.41% = 20 500(元)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例6:乙公司的一辆运货卡车的原价为600 000元,预计总行驶里程为500 000公里,预计报废时的净残值率为5%,本月行驶4 000公里。该辆汽车的月折旧额计算如下: 单位里程折旧额 = 600 000×(1 - 5%)÷ 500 000 = 1.14(元/公里) 本月折旧额 = 4 000×1.14 = 4 560(元)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即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 2÷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净值×月折旧率 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通常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例7:丙公司一项固定资产的原价为1 00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4 000元。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每年的折旧额计算如下: 年折旧率 = 2÷5×100% = 40% 第1年应提的折旧额 = 1 000 000×40% = 400 000(元) 第2年应提的折旧额 =(1 000 000 - 400 000)×40% = 240 000(元) 第3年应提的折旧额 =(1 000 000 - 400 000 - 240 000)×40% = 144 000(元) 从第4年起改用年限平均法(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4年、第5年的年折旧额 = [(1 000 000 - 400 000 - 240 000 - 144 000) - 4 000]÷2 = 106 000(元)
年数总和法:又称年限合计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 100%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 月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价 - 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例8:丁公司一项固定资产的原价为1 00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4 000元。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每年的折旧额计算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 = 1 + 2 + 3 + 4 + 5 = 15 第1年折旧率 = 5÷15×100% ≈ 33.33% 第1年折旧额 =(1 000 000 - 4 000)×33.33% ≈ 332 200(元) 第2年折旧率 = 4÷15×100% ≈ 26.67% 第2年折旧额 =(1 000 000 - 4 000)×26.67% ≈ 266 400(元) 第3年折旧率 = 3÷15×100% = 20% 第3年折旧额 =(1 000 000 - 4 000)×20% = 199 200(元) 第4年折旧率 = 2÷15×100% ≈ 13.33% 第4年折旧额 =(1 000 000 - 4 000)×13.33% ≈ 132 800(元) 第5年折旧率 = 1÷15×100% ≈ 6.67% 第5年折旧额 =(1 000 000 - 4 000)×6.67% ≈ 66 400(元)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资本化的后续支出: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从该固定资产原账面价值中扣除。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的,应将相关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发生的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待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例9:甲企业对一项生产设备进行更新改造。该设备原价为1 000 000元,已计提折旧500 000元,未计提减值准备。改造过程中发生支出600 000元,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为100 000元。 (1)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500 000 累计折旧 500 000 贷:固定资产 1 000 000 (2)发生后续支出 借:在建工程 600 000 贷:银行存款 600 000 (3)扣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借:营业外支出 100 000 贷:在建工程 100 000 (4)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 1 000 000 贷:在建工程 1 000 000
费用化的后续支出: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在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投入使用之后,由于固定资产磨损、各组成部分耐用程度不同,可能导致固定资产的局部损坏,为了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企业会对固定资产进行必要的维护。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10:乙企业对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的设备进行日常维修,发生修理费用5 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借:管理费用 5 000 贷:银行存款 5 000
五、固定资产的处置
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固定资产处置一般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 固定资产转入清理: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转出的固定资产,按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 发生的清理费用等: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 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 保险赔偿等的处理: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 清理净损益的处理:
- 因固定资产已丧失使用功能或因自然灾害发生毁损等原因而报废清理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收支。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置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如为净收益,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 因出售、转让等原因产生的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应计入资产处置损益。产生处置净损失的,借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如为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
例11:丙企业出售一座建筑物,原价为2 000 000元,已计提折旧1 000 000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实际出售价格为1 200 000元,已通过银行收回价款,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9%。 (1)将出售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1 000 000 累计折旧 1 000 000 贷:固定资产 2 000 000 (2)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 借:银行存款 1 308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8 000 (3)结转出售固定资产实现的利得 借:固定资产清理 200 000 贷:资产处置损益 200 000
例12:丁企业有一台设备,因使用期满经批准报废。该设备原价为186 400元,累计已计提折旧177 080元、减值准备2 300元。在清理过程中,以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4 000元,收到残料变卖收入5 400元,应支付相关税费270元。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7 020 累计折旧 177 08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 300 贷:固定资产 186 400 (2)发生清理费用和相关税费 借:固定资产清理 4 270 贷:银行存款 4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70 (3)收到残料变价收入 借:银行存款 5 4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 400 (4)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5 89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 890
通过深入学习固定资产从初始计量到后续计量以及处置等一系列知识,财务人员能够更加准确、规范地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为企业的财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开启财务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