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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固定资产知识,提升财务能力!

2025-04-04 08:07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与确认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固定资产具有以下几个关键特征:

  1. 持有目的:是为了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不是用于出售。例如,一家制造业企业购买的生产设备,其目的是用于产品的生产制造,这就符合固定资产的持有目的。相反,如果企业购买一批商品准备转手销售,这就不属于固定资产范畴,而应作为存货处理。

  2. 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这意味着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相对较长,会在多个会计期间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例如,企业购买的办公家具,预计可以使用5年,这就满足了使用寿命的要求。

  3. 有形资产:具有实物形态,这是区别于无形资产的重要特征。像土地使用权,虽然也是企业长期使用且为生产经营服务,但因其没有实物形态,所以不属于固定资产,而是无形资产。

在确认固定资产时,除了要满足上述定义的条件外,还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企业在判断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时,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企业购买了一台新型的生产设备,该设备生产的产品市场需求旺盛,企业有合理的预期能够通过使用该设备生产产品并销售,从而获得经济利益,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认为与该设备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是资产确认的基本条件之一。对于固定资产来说,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例如,企业购买一台进口设备,除了设备本身的购买价款外,还需要支付进口关税、运输到企业所在地的运输费以及专业人员的安装调试费等,这些费用都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二、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确定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是其初始计量的关键,它直接影响到后续折旧的计算以及财务报表中资产的列示金额。不同来源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的确定方法也有所不同。

  1. 外购固定资产

    • 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如果企业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 例如,A企业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生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发生运输费5万元(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9%),款项全部以银行存款支付。则该设备的入账价值 = 100 + 5 = 105万元。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税额13万元在符合抵扣条件的情况下,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2.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

    •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 在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如果工程发生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减去残料价值以及保险公司、过失人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盘盈的工程物资或处置净收益,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完工后发生的工程物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计入当期损益。
    • 例如,B企业自行建造一栋办公楼,购入工程物资500万元,增值税税额65万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领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一批,实际成本为80万元,计税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发生工程人员薪酬100万元。则该办公楼的入账价值 = 500 + 80 + 100 = 680万元。这里领用自产产品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增值税不视同销售,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3. 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

    • 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应当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 例如,C企业接受甲公司投入的一台生产设备,投资合同约定该设备的价值为200万元,该设备的公允价值为220万元。由于合同约定价值不公允,所以该设备的入账价值应按照公允价值220万元确定。

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常见的折旧方法有以下几种:

  1. 年限平均法

    • 定义与公式: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相等。计算公式如下:
    • 年折旧率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
    •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
    •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 适用场景:年限平均法适用于那些在各会计期间使用程度较为均衡,且各期产生的经济利益大致相同的固定资产。例如,企业的办公楼、一般的生产设备等,其使用状况在各年相对稳定,采用年限平均法可以较为合理地分摊折旧费用。
    • 举例:D企业购入一台生产设备,原价为1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率为5%。则年折旧率 =(1 - 5%)÷ 10 = 9.5%;月折旧率 = 9.5% ÷ 12 ≈ 0.79%;月折旧额 = 100×0.79% = 0.79万元。
  2. 工作量法

    • 定义与公式: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
    •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适用场景:这种方法适用于那些使用程度不均衡,各期工作量差异较大的固定资产。比如,运输企业的货运车辆,其行驶里程数在不同月份可能差异很大,采用工作量法可以根据车辆实际行驶里程来计提折旧,更能准确地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情况。
    • 举例:E运输公司有一辆货运汽车,原价为30万元,预计总行驶里程为50万公里,预计净残值率为4%。本月该车行驶了4000公里。则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30×(1 - 4%)÷ 50 = 0.576元/公里;本月折旧额 = 4000×0.576 = 2304元。
  3. 双倍余额递减法

    • 定义与公式: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应用这种方法计算折旧额时,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没有扣除预计净残值,所以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应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计算公式如下:
    • 年折旧率 = 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12
    • 月折旧额 = 每月月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 适用场景:双倍余额递减法适用于那些在使用初期损耗较大,后期损耗相对较小的固定资产。例如,一些高新技术设备,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其在使用前期为企业创造的经济利益较多,后期可能因技术更新换代而逐渐被淘汰,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可以在前期多计提折旧,更符合其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
    • 举例:F企业购入一台价值为80万元的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3万元。
    • 第一年折旧额 = 80×(2÷5)= 32万元
    • 第二年折旧额 =(80 - 32)×(2÷5)= 19.2万元
    • 第三年折旧额 =(80 - 32 - 19.2)×(2÷5)= 11.52万元
    • 第四、五年折旧额 = [(80 - 32 - 19.2 - 11.52)- 3]÷2 = 7.14万元
  4. 年数总和法

    • 定义与公式:年数总和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计算公式如下:
    • 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12
    • 月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价 - 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 适用场景:年数总和法同样适用于那些在使用前期损耗较大,后期损耗相对较小的固定资产,与双倍余额递减法类似,但折旧率的计算方式有所不同。例如,一些更新换代较快的电子设备等,采用年数总和法可以使前期多计提折旧,符合其价值损耗特点。
    • 举例:G企业有一台设备,原价为6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2万元。则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 = 1 + 2 + 3 + 4 + 5 = 15。
    • 第一年折旧率 = 5÷15×100% ≈ 33.33%
    • 第一年折旧额 =(60 - 2)×33.33% ≈ 19.33万元
    • 第二年折旧率 = 4÷15×100% ≈ 26.67%
    • 第二年折旧额 =(60 - 2)×26.67% ≈ 15.47万元
    • 第三年折旧率 = 3÷15×100% = 20%
    • 第三年折旧额 =(60 - 2)×20% = 11.6万元
    • 第四年折旧率 = 2÷15×100% ≈ 13.33%
    • 第四年折旧额 =(60 - 2)×13.33% ≈ 7.73万元
    • 第五年折旧率 = 1÷15×100% ≈ 6.67%
    • 第五年折旧额 =(60 - 2)×6.67% ≈ 3.87万元

四、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的处理原则是: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1. 资本化的后续支出

    • 固定资产发生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时,企业一般应将该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计提折旧。发生的后续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在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并按重新确定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 例如,H企业对一条生产流水线进行更新改造。该流水线原价为800万元,已计提折旧3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50万元。改造过程中发生支出500万元,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为80万元。
    • 首先,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
    • 借:在建工程 450
    • 累计折旧 300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0
    • 贷:固定资产 800
    • 然后,发生改造支出:
    • 借:在建工程 500
    • 贷:银行存款等 500
    • 接着,扣除被替换部分账面价值:
    • 借:营业外支出 80
    • 贷:在建工程 80
    • 最后,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借:固定资产 870
    • 贷:在建工程 870
  2. 费用化的后续支出

    •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在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
    • 例如,I企业对办公设备进行日常维修,发生维修费用3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由于该维修费用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应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 借:管理费用 3
    • 贷:银行存款 3

五、固定资产的处置

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企业处置固定资产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 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 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 借:固定资产清理
    • 累计折旧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贷:固定资产
    • 例如,J企业出售一台设备,该设备原价为50万元,已计提折旧2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5万元。
    • 借:固定资产清理 25
    • 累计折旧 20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
    • 贷:固定资产 50
  2. 发生清理费用等

    • 清理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清理。
    • 借:固定资产清理
    • 贷:银行存款
    • 应交税费等
    • 假设上述J企业出售设备过程中,支付清理费用1万元,增值税税额0.09万元。
    • 借:固定资产清理 1
    • 贷:银行存款 1.09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09
  3. 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

    • 企业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应冲减固定资产清理。
    • 借:银行存款
    • 原材料等
    • 贷:固定资产清理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若J企业出售该设备,取得出售价款30万元,增值税税额3.9万元。
    • 借:银行存款 33.9
    • 贷:固定资产清理 30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9
  4. 保险赔偿等的处理

    • 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计入其他应收款。
    • 借:其他应收款
    • 贷:固定资产清理
    • 假设上述设备因自然灾害毁损,保险公司应赔偿10万元。
    • 借:其他应收款 10
    •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
  5. 清理净损益的处理

    • 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资产处置损益”或“营业外收入”科目。
    • 对于J企业出售设备的情况,固定资产清理贷方余额 = 30 - 25 - 1 = 4万元,应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 借:固定资产清理 4
    • 贷:资产处置损益 4

六、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1. 减值迹象的判断

    •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固定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 (1)固定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例如,某企业的一台专用设备,由于市场上出现了更先进的替代产品,导致该设备的市场价格大幅下跌。
    •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固定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比如,国家出台了新的环保政策,使得企业的一些高污染设备面临淘汰风险,其价值可能发生减值。
    •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 (4)有证据表明固定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例如,设备出现严重磨损,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 (5)固定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如企业因战略调整,准备提前处置部分设备。
    •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固定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固定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2. 可收回金额的确定

    • 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后的金额。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购买、出售或处置资产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 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3. 减值损失的账务处理

    •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企业应当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借: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例如,K企业的一台设备,账面价值为80万元,经测试其可收回金额为60万元,则应计提减值准备20万元。
    • 借: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20
    •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是为了防止企业通过转回减值准备来操纵利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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