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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固定资产确认与计量的秘诀

2025-04-14 07:28

一、引言

在企业的财务核算体系中,固定资产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固定资产不仅是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物质基础,其确认与计量的准确性更是直接关系到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对于财务会计工作人员而言,精准掌握固定资产确认与计量的方法,是履行好自身职责、提供高质量财务信息的关键。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固定资产种类繁多、业务场景复杂,使得固定资产的确认与计量成为一项颇具挑战性的工作。本文旨在深入剖析固定资产确认与计量的要点,为财务人员揭示其中的秘诀,助力其提升业务水平。

二、固定资产的定义及特征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固定资产主要服务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非用于出售,这是它与存货等流动资产的重要区别。 (二)固定资产的特征

  1. 长期使用性 固定资产具有较长的使用寿命,能在多个会计期间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例如,企业购置的生产设备,通常会在数年甚至数十年内持续用于产品生产。这种长期使用性决定了固定资产的价值需要在其使用期限内逐步分摊,通过折旧等方式计入各期成本费用。
  2. 实物形态不变性 在使用过程中,固定资产的实物形态基本保持不变。以办公大楼为例,从建成投入使用到最终报废,其物理形态不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尽管可能会进行一些局部的修缮或改造,但整体的建筑结构和功能依然保持相对稳定。这一特征与原材料等资产形成鲜明对比,原材料在生产过程中会逐渐改变其原有的实物形态,最终转化为产品的一部分。
  3. 为生产经营服务 固定资产的持有目的是为企业的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活动服务。比如企业的运输车辆,用于运送货物或员工通勤,直接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出租的写字楼,虽然获取的是租金收入,但本质上也是通过资产的使用为经营管理服务。

三、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

(一)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这是固定资产确认的首要条件。企业在判断一项资产是否应确认为固定资产时,需要评估该项资产未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可能性。只有当这种可能性达到“很可能”的程度时,才能予以确认。所谓“很可能”,是指发生的概率超过50%但低于或等于95%。例如,企业购买一台新型的生产设备,根据市场需求预测、企业的生产计划以及该设备的技术性能等因素综合判断,该设备投入使用后能够为企业带来持续的产品销售收入,且这种收入流入的可能性超过50%,则满足了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这一条件。 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一些大型的、复杂的固定资产项目,评估经济利益流入的可能性可能需要考虑众多因素。比如企业计划建设一座新的工厂,除了要考虑当前市场对产品的需求情况,还需关注行业发展趋势、潜在竞争对手的动态以及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如果行业竞争激烈且市场需求呈下降趋势,那么即使新工厂建成,其未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可能性也会大打折扣,此时就需要谨慎判断是否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是固定资产确认的另一个重要条件。企业在取得固定资产时,必须能够准确地计量其取得成本。这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例如,企业购买一台不需要安装的设备,购买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假设增值税可以抵扣),运输费为2万元,那么该设备的取得成本就是100 + 2 = 102万元。这里的成本计量必须有确凿的证据支持,如购买合同、发票、运输单据等原始凭证。 对于一些特殊的固定资产取得方式,成本计量可能会更加复杂。比如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其成本不仅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直接成本,还需要合理分摊间接费用。在分摊间接费用时,需要选择合适的分配方法,如按照工时比例、机器工时比例等,以确保成本计量的准确性。同时,对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情况,还需要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判断借款费用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并准确计算资本化金额,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四、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一)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1. 不需要安装的外购固定资产 对于不需要安装即可投入使用的外购固定资产,其初始成本为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例如,企业购入一台办公电脑,购买价款为8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040元(假设可抵扣),运输费为200元,那么该电脑的初始成本 = 8000 + 200 = 82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办公电脑 8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40 贷:银行存款 9240
  2. 需要安装的外购固定资产 若外购固定资产需要安装,其初始成本除上述各项外,还应包括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的安装费、调试费等。企业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生产设备,购买价款为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5万元(假设可抵扣),运输费为1万元,安装过程中领用原材料5000元,支付安装工人工资8000元。则该设备的初始成本 = 50 + 1 + 0.5 + 0.8 = 52.3万元。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1)购入设备时: 借:在建工程——生产设备 5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5000 贷:银行存款 575000 (2)领用原材料和支付安装工资时: 借:在建工程——生产设备 13000 贷:原材料 5000 应付职工薪酬 8000 (3)设备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生产设备 523000 贷:在建工程——生产设备 523000 (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3. 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 企业采用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其成本应当按照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确定。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缴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例如,企业自行建造一座厂房,发生以下支出:购买工程物资300万元,增值税税额39万元(假设可抵扣);领用工程物资280万元;发生工程人员工资80万元;支付水电费等间接费用20万元。厂房建造期间,为建造该厂房专门借入一笔款项,发生借款利息1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则该厂房的初始成本 = 280 + 80 + 20 + 10 = 390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1)购买工程物资时: 借:工程物资 3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90000 贷:银行存款 3390000 (2)领用工程物资时: 借:在建工程——厂房 2800000 贷:工程物资 2800000 (3)支付工程人员工资时: 借:在建工程——厂房 80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800000 (4)支付间接费用时: 借:在建工程——厂房 2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 (5)确认借款利息资本化时: 借:在建工程——厂房 100000 贷:应付利息 100000 (6)厂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厂房 3900000 贷:在建工程——厂房 3900000
  4. 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 采用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企业通过与建造承包商签订建造合同,由建造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建造。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发生的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以及需分摊计入各固定资产价值的待摊支出。待摊支出是指在建设期间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某项固定资产价值、而应由所建造固定资产共同负担的相关费用,包括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应负担的税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等。 假设企业以出包方式建造一栋办公楼,与建造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总价款为800万元,工程完工后,发生应分摊的待摊支出50万元。则该办公楼的初始成本 = 800 + 50 = 850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1)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 借:在建工程——办公楼 8000000 贷:银行存款 8000000 (2)分摊待摊支出时: 借:在建工程——办公楼 500000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支付科目)500000 (3)办公楼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办公楼 8500000 贷:在建工程——办公楼 8500000 (三)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如果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应当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例如,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投入的一台生产设备,投资合同约定该设备价值为100万元,经评估,该设备的公允价值为120万元。由于合同约定价值不公允,所以甲公司应按照公允价值120万元作为该设备的入账价值。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生产设备 1200000 贷:实收资本 1200000

五、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一)固定资产折旧

  1. 折旧的定义及范围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2)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例如,企业有一台设备,原价为5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2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已使用8年且已提足折旧,但仍在继续使用,那么该设备不再计提折旧。而对于企业单独入账的土地,由于土地的使用寿命是无限的,不符合固定资产折旧的定义,所以也不计提折旧。
  2. 折旧方法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例如,企业有一台生产设备,原价为100万元,预计净残值率为4%,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则: 年折旧率 =(1 - 4%)÷ 10 = 9.6% 月折旧率 = 9.6% ÷ 12 = 0.8% 月折旧额 = 100×0.8% = 0.8万元 会计分录为: 借:制造费用——折旧费 0.8 贷:累计折旧 0.8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假设企业的一辆运输卡车,原价为30万元,预计净残值率为5%,预计总行驶里程为50万公里,本月行驶了2000公里。则: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30×(1 - 5%)÷ 50 = 0.57元/公里 本月折旧额 = 2000×0.57 = 1140元 会计分录为: 借:销售费用——折旧费 1140 贷:累计折旧 1140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 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价 - 累计折旧)×月折旧率 注意,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例如,企业有一台设备,原价为2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0.4万元。则: 第一年折旧额 = 20×(2÷5) = 8万元 第二年折旧额 =(20 - 8)×(2÷5) = 4.8万元 第三年折旧额 =(20 - 8 - 4.8)×(2÷5) = 2.88万元 第四、五年折旧额 = [(20 - 8 - 4.8 - 2.88) - 0.4]÷2 = 1.96万元 会计分录以第一年为例: 借:制造费用——折旧费 8 贷:累计折旧 8 (4)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价 - 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假设企业有一项固定资产,原价为15万元,预计净残值为0.6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则: 第一年折旧率 = 5÷(1 + 2 + 3 + 4 + 5) = 5÷15 = 1/3 第一年折旧额 =(15 - 0.6)×1/3 = 4.8万元 第二年折旧率 = 4÷15 第二年折旧额 =(15 - 0.6)×4÷15 = 3.84万元 以此类推。会计分录以第一年为例: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4.8 贷:累计折旧 4.8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二)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3. 资本化的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的资本化后续支出是指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后续支出,如使固定资产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包括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等。对于资本化的后续支出,企业应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计提折旧。在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并按重新确定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例如,企业对一台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该设备原价为100万元,已计提折旧40万元,账面价值为60万元。改造过程中发生支出30万元,全部符合资本化条件。则: (1)将设备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生产设备 60 累计折旧 40 贷:固定资产——生产设备 100 (2)发生改造支出时: 借:在建工程——生产设备 30 贷:银行存款等 30 (3)改造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生产设备 90 贷:在建工程——生产设备 90
  4. 费用化的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的费用化后续支出是指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后续支出,如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等。这些支出通常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例如,企业对办公设备进行日常维修,支付维修费用5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修理费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六、固定资产的处置

(一)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1. 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包括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2. 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例如,企业的一台设备已严重老化,无法继续使用且无转让价值,预期不能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就应当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

  1. 固定资产出售 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时,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例如,企业出售一台旧设备,原价为50万元,已计提折旧30万元,出售价格为25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25万元。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1)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20 累计折旧 30 贷:固定资产 50 (2)收到出售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28.25 贷:固定资产清理 2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25 (3)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5 贷:资产处置损益 5
  2. 固定资产报废 固定资产报废时,如果有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应扣除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后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例如,企业一台设备因使用期满正常报废,原价为40万元,已计提折旧38万元,报废时取得残料变价收入1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13万元,发生清理费用0.5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1)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2 累计折旧 38 贷:固定资产 40 (2)支付清理费用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0.5 贷:银行存款 0.5 (3)收到残料变价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1.13 贷:固定资产清理 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13 (4)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5 贷:固定资产清理 1.5
  3. 固定资产毁损 固定资产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发生毁损时,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假设企业一台设备因火灾毁损,原价为30万元,已计提折旧10万元,经保险公司核定应赔偿15万元,残料变价收入2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26万元,发生清理费用0.3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1)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20 累计折旧 10 贷:固定资产 30 (2)支付清理费用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0.3 贷:银行存款 0.3 (3)收到残料变价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2.26 贷:固定资产清理 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26 (4)确认应收保险公司赔偿款时: 借:其他应收款 15 贷:固定资产清理 15 (5)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3.3 贷:固定资产清理 3.3

七、结论

固定资产的确认与计量是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重要环节,贯穿于固定资产从取得、使用到处置的整个生命周期。准确把握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合理选择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方法,正确处理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和处置,对于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企业的资产运营和成本控制都具有重要意义。财务人员应不断加强学习,深入理解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业务情况,精准运用固定资产确认与计量的方法,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务支持。同时,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企业业务的拓展,固定资产的确认与计量可能会面临新的挑战和问题,财务人员需要保持敏锐的洞察力,不断探索和研究新的解决方案,以更好地履行自身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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