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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确认和计量,财务人必知要点!

2025-04-14 07:23

一、引言

存货,作为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存在于各类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之中。从制造业企业的原材料、在产品,到商品流通企业的库存商品,存货的身影无处不在。对于财务人员而言,准确地确认和计量存货,不仅关乎企业资产负债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更对企业的利润核算、财务状况分析以及经营决策的制定产生深远影响。因此,深入理解存货确认和计量的要点,是每一位财务人员的必备技能。

二、存货的确认

  1. 存货的定义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这一定义明确了存货的持有目的是为了出售或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被耗用,从而将存货与其他资产类别区分开来。例如,制造业企业采购的原材料,其目的是用于生产产品,最终通过销售产品实现盈利,因此这些原材料属于存货范畴;而企业购置的用于长期生产经营且不打算出售的设备,则应归类为固定资产,而非存货。
  2. 存货确认的条件 (1)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这意味着企业能够合理预期通过出售存货或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存货,从而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判断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如市场需求、销售合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等。例如,企业签订了一份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日期以固定价格出售一批商品,那么基于该合同,与这批商品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满足存货确认的这一条件。 (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在确认存货时,必须能够准确地确定存货的取得成本。这通常要求企业具备完善的会计记录和成本核算体系。对于外购的存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对于自制的存货,其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如果存货的成本无法可靠计量,企业就不能将其确认为存货。例如,企业自行研发的一项新技术,在研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难以准确划分哪些属于可资本化的无形资产成本,哪些属于应费用化的当期损益,此时该研发项目就不符合存货确认的成本可靠计量条件。

三、存货的初始计量

  1. 外购存货的初始计量 外购存货的成本由采购成本构成。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1)购买价款,是指企业购入存货的发票账单上列明的价款,但不包括按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例如,企业购买一批原材料,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 100,000 元,增值税税率为 13%,则该批原材料的购买价款为 100,000 元,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0 元不计入存货成本。 (2)相关税费,是指企业购买、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应计入存货采购成本的税费。这里需要注意区分能够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和不能抵扣的情况。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符合抵扣条件的,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计入存货成本;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由于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其购买存货时支付的增值税应计入存货成本。 (3)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如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应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这是因为合理损耗是存货采购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不影响存货的总成本,只是会使单位存货的成本增加。例如,企业采购 1000 千克原材料,运输途中合理损耗 10 千克,购买价款为 10,000 元,那么该批原材料的总成本仍为 10,000 元,但单位成本则变为 10,000÷(1000 - 10)≈10.1 元/千克。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是指企业对所购存货在入库前进行挑选整理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用以及其他必要支出,也应计入存货成本。

  2. 自制存货的初始计量 自制存货的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1)直接材料,是指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例如,在家具制造企业中,生产家具所使用的木材、油漆等就属于直接材料。 (2)直接人工,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产品所发生的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的职工薪酬。直接人工成本通常可以根据工时记录、计件工资等方式准确计量。 (3)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制造费用包括企业生产部门发生的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由于制造费用通常是多种产品共同负担的,因此需要采用一定的方法在不同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常见的分配方法有按生产工时比例分配、按机器工时比例分配、按直接人工成本比例分配等。例如,某企业本月发生制造费用 100,000 元,生产 A、B 两种产品,A 产品生产工时为 2000 小时,B 产品生产工时为 3000 小时,则制造费用分配率 = 100,000÷(2000 + 3000)= 20 元/小时,A 产品应分配的制造费用 = 2000×20 = 40,000 元,B 产品应分配的制造费用 = 3000×20 = 60,000 元。

  3. 委托外单位加工存货的初始计量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其成本包括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 (1)企业发出委托加工物资时,应将发出物资的实际成本从“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转入“委托加工物资”科目。例如,企业发出一批原材料用于委托加工,该批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 50,000 元,则会计分录为: 借:委托加工物资 50,000 贷:原材料 50,000 (2)支付加工费、运输费等费用时,应将这些费用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假设企业支付加工费 10,000 元,运输费 2,000 元,会计分录为: 借:委托加工物资 12,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 (3)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若直接用于销售,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若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可以抵扣,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而是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例如,企业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3,000 元,会计分录为: 借:委托加工物资 3,000 贷:银行存款 3,000 若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会计分录则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000 贷:银行存款 3,000 最后,将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入库,按其实际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四、存货的后续计量

  1. 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方法 企业应当根据各类存货的实物流转方式、企业管理的要求、存货的性质等实际情况,合理地选择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方法,以合理确定当期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1)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例如,某企业 1 月 1 日购入 A 商品 100 件,单价 10 元;1 月 10 日购入 A 商品 200 件,单价 12 元。1 月 15 日销售 A 商品 150 件,则按照先进先出法,这 150 件商品的成本为 100×10 + 50×12 = 1000 + 600 = 1600 元,期末存货成本为 150×12 = 1800 元。先进先出法的优点是可以随时结转存货发出成本,并且期末存货成本比较接近现行市场价值;缺点是在物价持续上升时,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在物价持续下降时,则会低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 (2)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每次进货数量与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之和,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依据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存货单位成本 =(原有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 + 本次进货的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 + 本次进货数量) 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 = 本次发出存货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的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 = 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例如,某企业月初结存甲材料 100 千克,单位成本 10 元;5 日购入甲材料 200 千克,单位成本 12 元;10 日发出甲材料 150 千克。5 日购入后甲材料的单位成本 =(100×10 + 200×12)÷(100 + 200)=(1000 + 2400)÷300 = 11.33 元/千克,10 日发出甲材料的成本 = 150×11.33 = 1700 元,期末库存甲材料成本 =(100 + 200 - 150)×11.33 = 150×11.33 = 1700 元。移动加权平均法的优点是能够使企业管理层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以及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比较客观;缺点是每次收货都要计算一次平均单位成本,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货较频繁的企业不太适用。 (3)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存货单位成本 =(月初库存存货成本 + 本月各批进货的实际总成本)÷(月初库存存货数量 + 本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 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 = 本月发出存货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 = 月末库存存货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例如,某企业月初结存乙商品 200 件,单位成本 15 元;本月 5 日购入乙商品 300 件,单位成本 16 元;15 日购入乙商品 500 件,单位成本 18 元。本月共销售乙商品 800 件。则乙商品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200×15 + 300×16 + 500×18)÷(200 + 300 + 500)=(3000 + 4800 + 9000)÷1000 = 16.8 元/件,本月发出乙商品的成本 = 800×16.8 = 13440 元,期末库存乙商品成本 =(200 + 300 + 500 - 800)×16.8 = 200×16.8 = 3360 元。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的优点是只在月末一次计算加权平均单价,比较简单,而且在市场价格波动不大的情况下,对存货成本的分摊较为折中;缺点是平时无法从账上提供发出和结存存货的单价及金额,不利于加强对存货的管理。 (4)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又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采用这一方法是假设存货具体项目的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相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例如,珠宝店的钻石,每颗钻石都有其独特的品质和价值,采用个别计价法可以准确地确定每颗钻石的销售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个别计价法的优点是成本计算准确,符合实际情况;缺点是实务操作的工作量繁重,困难较大,并且容易被企业利用来调节利润。

  2. 存货的期末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1)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①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例如,某企业库存一批商品,市场售价为 100,000 元,估计销售费用为 5,000 元,相关税费为 3,000 元,则该批商品的可变现净值 = 100,000 - 5,000 - 3,000 = 92,000 元。若该批商品的成本为 90,000 元,则按成本计量;若成本为 95,000 元,则按可变现净值 92,000 元计量,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000 元。 ②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例如,某企业持有一批原材料,用该原材料生产的产成品估计售价为 150,000 元,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为 30,000 元,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为 8,000 元,则该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 = 150,000 - 30,000 - 8,000 = 112,000 元。若该原材料的成本为 110,000 元,则按成本计量;若成本为 115,000 元,则按可变现净值 112,000 元计量,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000 元。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与转回 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发现存在下列情况之一,通常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① 该存货的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② 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③ 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④ 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⑤ 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当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例如,某企业上期对一批存货计提了 5,000 元的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导致该存货减值的因素消失,该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回升,经计算应转回存货跌价准备 2,000 元,则会计分录为: 借:存货跌价准备 2,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2,000

五、存货的盘点

  1. 存货盘点的目的和重要性 存货盘点是指企业对存货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清点和检查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确定存货的实际数量,以保证账实相符;二是检查存货的质量状况,及时发现存货是否存在损坏、变质、积压等情况。存货盘点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至关重要。准确的存货盘点结果能够为企业提供真实可靠的存货信息,有助于企业合理安排生产、采购和销售计划,避免因存货短缺或积压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存货盘点也是保证财务报表真实性和准确性的重要环节,能够防止企业通过操纵存货数量和价值来虚增或虚减利润。
  2. 存货盘点的方法 (1)实地盘点法 实地盘点法是指在财产物资存放现场,采用逐一清点数量或用计量器具确定其实存数量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可以通过逐一清点或计量确定数量的存货,如库存商品、原材料等。在进行实地盘点时,企业应组织专门的盘点小组,对存货进行全面、细致的清点,并记录实际盘点数量。同时,将实际盘点数量与存货明细账上的记录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2)技术推算法 技术推算法是指利用技术方法推算财产物资实存数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大量成堆,难以逐一清点的存货,如露天堆放的煤炭、矿石等。在采用技术推算法时,企业通常需要运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如量方、计尺等方法,对存货的数量进行估算。由于技术推算法是一种估算方法,其结果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差,因此在使用时应尽量保证估算的准确性,并结合其他方法进行验证。
  3. 存货盘点结果的处理 (1)盘盈 存货盘盈是指存货的实存数量大于账存数量的情况。当发生存货盘盈时,企业应按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后,冲减管理费用。例如,某企业在存货盘点中发现盘盈原材料一批,经查明原因是由于收发计量错误所致。该批原材料的市场价格为 5,000 元。则在发现盘盈时,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 5,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5,000 报经批准后,会计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5,000 贷:管理费用 5,000 (2)盘亏 存货盘亏是指存货的实存数量小于账存数量的情况。存货盘亏可能由多种原因造成,如自然损耗、管理不善、被盗等。当发生存货盘亏时,企业应按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后,根据不同的原因进行相应的处理。 ① 属于自然损耗产生的定额内损耗,经批准后应计入管理费用。例如,某企业盘亏一批原材料,经查明属于自然损耗,价值 3,000 元。则在发现盘亏时,会计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3,000 贷:原材料 3,000 报经批准后,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3,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3,000 ② 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例如,某企业盘亏库存商品一批,价值 10,000 元,经查明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该批商品残料价值 1,000 元,应由过失人赔偿 2,000 元,保险公司应赔偿 3,000 元。则在发现盘亏时,会计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0,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 报经批准后,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 1,000 其他应收款——过失人 2,000 ——保险公司 3,000 管理费用 4,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0,000 ③ 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例如,某企业因洪水灾害导致一批存货毁损,价值 20,000 元。该批存货处置收入 2,000 元,保险公司应赔偿 10,000 元,过失人应赔偿 3,000 元。则在发现毁损时,会计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0,000 贷:库存商品 20,000 报经批准后,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000 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10,000 ——过失人 3,000 营业外支出 5,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0,000

六、结论

存货的确认和计量是财务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准确地确认存货,能够确保企业资产的真实反映;合理地计量存货,不仅影响企业的成本核算和利润计算,还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决策产生深远影响。通过掌握存货确认的条件、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的方法,以及存货盘点的要点和结果处理,财务人员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务支持。同时,随着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和企业经营业务的日益复杂,财务人员还应持续关注存货确认和计量相关准则的更新和完善,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以适应企业财务管理的新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财务人员要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存货确认和计量方法,并加强与企业内部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做好存货的管理工作,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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