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其会计工作具有独特性和复杂性。对于有志于从事建筑业会计的人员来说,深入了解该行业的专业知识至关重要。它不仅关系到准确记录和反映建筑企业的财务状况,还对企业的决策制定、成本控制以及风险管理起着关键作用。接下来,我们将详细探讨从事建筑业会计必须知晓的行业知识。
二、建筑业成本核算
- 成本构成
建筑业成本主要由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构成。直接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机械使用费。直接材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例如钢材、水泥等。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工人的人工费用,如工资、奖金等。机械使用费则是指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租用外单位施工机械的租赁费,像挖掘机、起重机的使用费用。
间接成本主要是指施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等。这些间接成本需要按照一定的方法分配计入各个工程项目成本中。
- 成本核算方法
(1)实际成本法
实际成本法是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进行核算。在实际操作中,要严格区分各个项目的成本支出,确保成本记录的准确性。例如,对于某建筑项目购买的一批钢材,按照实际购买价格及相关运输、装卸等费用计入该项目的直接材料成本。
(2)计划成本法
计划成本法是预先制定各项成本的计划指标,在施工过程中,将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进行对比分析。如果实际成本高于计划成本,要及时找出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比如,在某项目开始前,预计钢材成本为每吨[X]元,而实际采购成本为每吨[X+Y]元,就需要分析是市场价格波动还是采购环节出现问题导致成本超支。
- 成本核算流程
(1)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一般以单项建造合同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如果一项建造合同包括多项资产,且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能单独辨认和计量成本,可将每项资产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如果为建造一项或数项资产而签订一组合同,且该组合同密切相关、同时或依次履行,可将该组合同合并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
(2)设置成本核算科目
设置“工程施工”科目,用于核算建筑安装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该科目下设置“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合同毛利”等明细科目。“合同成本”明细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的实际成本,一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间接费用”明细科目核算企业下属的施工单位或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合同毛利”明细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确认的合同毛利。
(3)归集和分配成本
对于直接成本,能够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直接计入该成本核算对象;对于不能分清的,按照一定的分配方法,如按工时、工程量等分配标准,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间接成本则先在“工程施工 - 间接费用”科目归集,期末再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
例如,某建筑公司同时承建两个项目,A 项目和 B 项目。本月共发生间接费用[Z]元,A 项目本月实际工时为[M]小时,B 项目本月实际工时为[N]小时。则间接费用分配率 = [Z]÷([M]+[N]),A 项目应分配的间接费用 = 间接费用分配率×[M],B 项目应分配的间接费用 = 间接费用分配率×[N]。
三、建筑业收入确认
- 收入确认原则
建筑业收入确认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中的五步法模型。
(1)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首先要确定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是否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包括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等。
(2)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分析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确定单项履约义务。例如,在建筑合同中,提供建筑施工服务和提供后续维修服务如果可明确区分,应分别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3)确定交易价格
交易价格是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在建筑业中,交易价格可能包括固定金额、可变金额或者两者兼有。可变对价的估计应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但需满足可变对价计入交易价格的限制条件,即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4)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如果合同中包含多项单项履约义务,需要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其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采用市场调整法、成本加成法、余值法等方法合理估计单独售价。
(5)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可以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如已完成的工程量、实际测量的完工进度等;投入法是根据企业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如发生的成本、投入的工时等。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 建造合同收入确认的特殊情况
(1)合同变更
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或已提供的服务与未转让的商品或未提供的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应当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形,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应当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2)索赔款和奖励款
索赔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一是根据谈判情况,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该项索赔;二是对方同意接受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奖励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一是根据合同目前完成情况,足以判断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能够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二是奖励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建筑业资金管理
- 资金来源特点
(1)自有资金
建筑企业的自有资金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包括企业成立时股东投入的资金、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积累的留存收益等。自有资金具有稳定性强、无需偿还利息等优点,但金额往往有限,难以满足大型建筑项目的全部资金需求。
(2)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建筑企业获取资金的重要渠道之一。建筑项目通常资金需求量大、建设周期长,银行贷款能够提供相对充足的资金支持。然而,银行贷款需要支付利息,增加了企业的财务成本,并且贷款审批流程较为严格,需要企业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
(3)预收账款
在建筑行业,预收账款也是常见的资金来源。企业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后,通常会按照合同约定预收部分工程款。这部分资金可以在项目初期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但也需要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履行施工义务,否则可能面临退款风险。
- 资金使用管理
(1)资金预算管理
建筑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资金预算管理制度,对项目的资金流入和流出进行准确预测。在项目开始前,根据项目的施工计划、合同条款等编制详细的资金预算,包括材料采购资金、人工费用资金、设备租赁资金等支出预算,以及工程款回收预算等。通过定期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调整,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2)资金支付控制
严格控制资金支付流程,对于每一笔资金支出,都要经过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审批。特别是对于大额资金支出,要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例如,在支付材料采购款时,要审核采购合同、验收单等相关凭证,防止资金的浪费和挪用。
(3)资金风险管理
建筑企业面临着多种资金风险,如工程款回收风险、利率风险等。对于工程款回收风险,企业应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按照合同约定催收工程款。同时,可以通过购买信用保险等方式降低风险。对于利率风险,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安排贷款期限、选择合适的贷款方式等进行防范,如采用固定利率贷款,避免因市场利率上升导致财务成本增加。
五、建筑业工程结算
- 工程结算流程
(1)工程计量
施工企业在完成一定阶段的工程施工后,按照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对施工企业提交的工程量报告进行审核确认,这一过程称为工程计量。工程计量是工程结算的基础,准确的工程量计量对于合理确定工程价款至关重要。
(2)工程价款结算
在工程计量的基础上,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计算应结算的工程价款。常见的计价方式有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可调价格等。如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总价一般不予调整;如果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工程价款;可调价格合同则根据合同约定的调价因素和调价方法对工程价款进行调整。
(3)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建设单位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双方达成一致后,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结清工程价款。
- 工程结算中的注意事项
(1)合同条款的理解与运用
在工程结算过程中,要准确理解和运用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中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结算方式、调价因素等内容直接关系到工程结算的结果。例如,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材料价格的调整方法,在结算时要按照约定的方法对材料价格进行调整。
(2)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施工企业应确保提交的结算资料完整、准确,包括工程竣工图纸、工程量计算书、工程变更通知、施工日志等。这些资料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如果资料不完整或不准确,可能导致结算金额的争议。
(3)结算时间的把握
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时间进行操作。如果施工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算报告,可能会承担不利后果;建设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算审核,也可能按照合同约定视为认可施工企业提交的结算报告。
六、结论
综上所述,想要从事建筑业会计工作,必须全面了解建筑业的成本核算、收入确认、资金管理以及工程结算等方面的知识。这些知识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对于准确反映建筑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起着关键作用。只有熟练掌握并运用这些知识,才能为建筑企业提供高质量的财务服务,助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健康发展。同时,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和会计准则的持续更新,建筑业会计人员还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以适应行业发展的需求。